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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支部是否要撤销?

发布日期:2023-05-16  来源: 市场监督管理局  浏览次数: 字体:    打印 分享:

        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,由于种种原因,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时,如工作需要,且在短期内(一般不超过6个月)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,经上级党组织同意,党支部可以暂保留。但这样的党支部不可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。如该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正式党员至3人及以上,则应予以撤销 。撤销后,原党支部党员可与邻近单位(部门)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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